(一)備案范圍。
2020年,獲得四川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項目經費支持的企業應當備案;獲得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科技計劃支持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,或自主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的企業自愿備案。2018年和2019年已在科技廳進行了備案的企業不再重新備案。
(二)基本條件:
1.企業基礎能力。四川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,在省內擁有固定的成果轉化場所運營三年以上。企業法人組織結構完善、資質信用良好、內控管理制度健全。
2.成果轉化能力。企業主營業務突出,擁有行業特色的自主品牌產品。有比較完善的成果轉化保障與激勵措施,在成果轉化體制機制模式等方面,具有明顯的示范特色。
3.技術創新能力。企業保持穩定的科研經費投入。建設有企業技術中心、實驗室、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等各類研發載體。科研成果產出較高。
4.后續發展能力。對所在行業技術與產業發展趨勢研判分析清晰。企業中長期發展方向、定位與規劃明確。近期重點工作成效明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