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實驗室基礎條件建設及投入,研究水平與貢獻,隊伍建設與人才培養,開放交流與運行管理等情況。所取得的成果需為實驗室固定人員在3年報告期內(2018年7月至2021年8月)內取得,非實驗室固定人員取得或超出期限的成果不納入年度考核統計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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