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依法參加失業保險,申報前無欠費,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、省、市產業和環保政策要求(國家限制的行業和企業除外),且未被列入以下名單的企業:
1.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。
查詢方式:通過“信用中國”網站、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”、“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網站”、“中國政府采購網”、“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官網”、“四川高級人民法院官網”進行查詢。
2.在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監管中發生“不予配合檢查情節嚴重”情形的企業。
查詢方式:①通過“信用中國(四川成都)”網站查詢該企業“信用行為”→“行政監督檢查”→“檢查結果”→“詳情”;②通過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四川)”查詢該企業的“基礎信息”→“雙隨機抽查結果信息”→“檢查結果”→“詳情”。
(二)企業財務指標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:
1.2018年度利潤總額小于零(含)且申請補貼前連續6個月虧損;
2.2018年末資產負債率超過80%、2019年以來連續6個月虧損且經營性現金流環比減少;
(三)2018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成都市2018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3.40%,且已與企業工會組織(或職代會)協商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。
(四)同一年度內同一企業只能享受暫時困難企業穩崗補貼與“返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50%穩崗補貼”其中一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