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面向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(組織人事關系在我市)選拔,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屬于推薦對象。中央、省屬、成都市屬在彭單位按隸屬關系向國家、省級、成都市級有關部門推薦人選,不通過我市推薦。
推薦人選應熱愛祖國,遵紀守法,堅持科學精神,恪守職業道德,潛心一線科研工作,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,年齡在50歲以下(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:
(一)學術技術水平處于國內領先地位,具有創新思維,能夠引領原創性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的研究和關鍵領域攻關。
(二)潛心基礎研究,揭示自然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,能夠提供新知識、新原理、新方法,促進理論原始創新,對學科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。
(三)具有承擔重大基礎研究課題、重點科研任務等經歷,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,能有效組織并領導創新團隊攻克學術技術難關。
(四)擁有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,具有良好的市場意識和國際視野,有效組織團隊開展技術含量高、關聯度大、支撐引領作用較強的產業創新項目,在推進產業關鍵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中做出積極貢獻,取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。
申報產業創新類人選的,應為戰略性新興產業、高新技術企業的核心研發人員,擁有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,具有良好的市場意識和國際視野,有效組織并引領創新團隊,組織開展技術含量高、關聯度大、支撐引領作用較強的產業創新項目,在推進產業關鍵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中做出積極貢獻,取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。
對已經獲得國家其他人才計劃(含項目、工程)支持的人員,一般不再推薦。